为确保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粤经普办字[2008]11号《关于认真做好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具体部署,结合珠海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宣传目的和要求。广泛宣传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通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具体要求:
(一)宣传形式要多样化。各区、经济功能区、镇街、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以及宣传画、宣传栏、板报、横额、标语、短信、普查用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经济普查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覆盖范围要广。普查工作涉及除农业之外的第二、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范围广、难度大,必须在宣传的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才能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借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经验,紧密结合实际,善于发现人们在普查工作中最容易产生疑惑的地方、最容易造成逆反心理的源头,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提高宣传工作的效率。
(三)各级普查机构要协同作战。各级普查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和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在普查工作中的宣传责任和义务,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同步调。同时,要充分发挥镇街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机关、团体及基层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宣传工作。
二、宣传的组织领导
本次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由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珠海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与协调。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各镇街和各部门应当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范围的宣传动员工作。
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宣传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并需指定专人负责经济普查宣传报道工作;区以下各级普查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的普查宣传工作。
三、宣传的步骤与措施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整个工作将按照单位清查、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应用三个阶段进行,从今年6月起启动到2010年结束,历时三年,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必须与其紧密结合、协调运作。
(一)单位清查及前期准备阶段(2008年6-12月份)。围绕普查试点和单位清查的进度,重点宣传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方式和对普查对象的具体要求;结合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重点做好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二)普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9月)。围绕《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实施步骤和要求开展各项宣传工作,力求使广大的普查对象依法履行普查义务,配合普查员及时、准确地填报普查数据。重点是宣传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和积极支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合作精神,尤其是要宣传普查人员工作一丝不苟和坚持依法普查的工作作风,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对普查工作中查实的违法违纪案件以及有关部门的查处情况进行曝光,以教育、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顺利完成普查登记阶段的工作。
(三)资料开发应用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主要围绕普查结果进行。重点对普查主要数据进行解读,用数据说话,广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经济建设取得的成就、经验和教训。
四、具体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单位清查及前期准备阶段
1、一般性宣传(2008年6月-8月)
结合普查工作的启动,撰写普查工作信息动态;编发《珠海经济普查简报》;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座谈会;各区、镇、街要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辖区宣传工作计划并报市经普办宣传组备案。
2、针对性宣传(2008年8月-12月)
8月,围绕普查试点工作的推进,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新闻单位要对各阶段的主要工作、重要会议等进行跟踪报导。期间,将在试点辖区范围采用横幅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等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9月,围绕单位清查前期各项工作,采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户外车身广告、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额标语、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重点宣传单位清查的目的意义、清查的方式、内容、范围和要求等,新闻单位要追踪报道普查的业务准备、技术准备和物质准备情况,为单位清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如:统一制发《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手册》、《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各区、镇、街可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编写一些宣传材料进行宣传;在珠海电台、电视台,插播经济普查宣传口号,制作专题访谈节目、发表电视讲话等;在珠海特区报、珠江晚报刊登普查公告、普查办主任答记者问;在移动、联通、电信发送普查短信等,在主要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额、张贴普查公告,展开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10月-11月,继续在媒体播放宣传口号,播放频度适当调减;新闻单位要重点宣传清查过程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对不配合或阻挠普查的单位和个人,各区、各部门要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调查。
12月,加大普查宣传口号的播放频度,配合普查登记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宣传。结合“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的活动要求,大力宣传《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对不配合或阻挠普查的单位和个人力争抓2-3个典型案例在媒体曝光,将普查宣传工作推向高潮。
(二)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09年1月-9月)
1、集中宣传与经济普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让普查对象了解怎样依法配合普查,如何做好调查登记、数据审核和资料上报等工作。
2、各有关部门要协同作战,向新闻单位反映普查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新闻单位要结合工作难点进行追踪报道,积极宣传报道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市经普办及新闻单位提供新闻素材。
3、各级普查机构、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对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拒不配合普查工作,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违法行为,应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进行必要的舆论监督。使宣传和普查登记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普查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开发应用阶段(2009年10月-2010年)
重点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开发应用成果,在《珠海特区报》全文刊载《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并通过专题宣传或成果展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经济建设特别是各行业和各区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第二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结束后,各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本级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进行总结,撰写书面材料上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区结合实际,做好辖区内普查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市经普办。
附件1:珠海市主要新闻媒体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
附件2: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1:
珠海市主要媒体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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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类型 |
时间安排 |
宣 传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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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
2008年6-8月 |
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普查对象的法律义务;报道全市经济普查工作会议,以及普查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情况,方案研制、普查试点等方面的动态和信息。 |
珠海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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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 |
1、在珠海新闻节目前播放经济普查宣传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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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播放《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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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11月 |
1、报道开展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的动态和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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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普查对象关注的问题制作2-3期经济普查专题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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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 |
1、在珠海新闻前播放经济普查宣传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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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助开展“宣传月”活动,报道“12.4宣传日”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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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访谈方式录制1-2期普查专题节目在珠海新闻栏目播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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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3月 |
1、继续在新闻前播发经济普查宣传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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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报道经济普查填报登记工作情况,报道市、区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普查员和普查对象、检查指导普查登记工作的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对普查登记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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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010年 |
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发布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和信息;报道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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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主要媒体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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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类型 |
时间安排 |
宣 传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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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播 |
2008年6-8月 |
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介绍普查知识;报道经济普查会议,各区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以及方案研制、普查试点等方面的动态和消息。 |
珠海广播电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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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 |
1、在珠海新闻和市民热线栏目插播经济普查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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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播放《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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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12月 |
1、报道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的动态和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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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围绕普查对象关注的问题制作2-3期经济普查专题节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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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珠海新闻和市民热线栏目插播经济普查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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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开展“宣传月”活动,报道“12.4宣传日”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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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3月 |
1、宣传经济普查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方法和报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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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续在珠海新闻和市民热线栏目插播经济普查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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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跟踪报道普查填报登记、普查表审核、报送等工作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对普查登记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跟踪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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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010年 |
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发布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和信息;报道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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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刊 |
2008年6-8月 |
宣传经济普查目的意义、介绍普查知识;报道省经济普查会议,各地普查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方案研制、普查试点等方面的动态和消息。 |
珠海特区报
珠江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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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12月 |
1、报道普查员的选调和培训、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地经济普查开展督查等方面的动态和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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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主要媒体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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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
类型 |
时间安排 |
宣 传 内 容 |
负 责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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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 |
2008年9-12月 |
2、开辟经济普查专栏,宣传《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解读普查的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相关政策法规。 |
珠海特区报
珠江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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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月底,发布《珠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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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协助开展“宣传月”活动,报道“12.4宣传日”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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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月底,刊发关于经济普查的社论或经济普查评论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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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3月 |
1、宣传经济普查有关法律、法规,介绍经济普查表的填报方法和报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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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跟踪报道普查登记启始日情况,有关领导亲临普查现场慰问普查员和普查对象、指导普查填报登记工作的情况;报道普查填报登记、普查表审核和报送等工作情况;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对普查登记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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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010年 |
报道经济普查工作动态,发布经济普查的主要数据和信息;报道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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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
2008年6月-2010年 |
1、开辟经济普查专栏宣传普查相关知识,报道普查工作动态和信息。 |
珠海统计信息网、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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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窗口广告等形式制作发布经济普查标语和公益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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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
宣传 |
2008年9月―2009年 |
1、在城市的主要街道、车站、机场、码头和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额;在市区选择六条公共汽车线路,以公汽车身广告方式发布经济普查宣传广告。 |
各级普查机构及有关经普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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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等信息平台,通过短信方式向公众发布单位清查、普查登记的调查时点等重要信息。 |
附件2: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标语口号和广告词
一、标语口号
1、认真搞好经济普查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全力搞好经济普查
3、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真实反映经济全貌
4、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5、如实申报经济普查资料是企业和单位应尽的义务
6、认真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
7、认真搞好经济普查 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8、搞好经济普查掌握国情国力 服务经济建设 促进社会发展
二、广告词
1、经济普查 以实为本
2、经济普查 利国利民
3、关注经济普查 了解中国经济
4、经济普查 需要您的配合与支持
5、经济普查 了解昨天 把握今天 创造明天
6、经济普查 盘点过去 把握现在 指点未来
7、经济普查 求真 求实 求发展 把脉经济 利国 利民 利未来
8、你有责 我有责 经济普查人人有责 你出力 我出力 经济普查人人出力
9、依法开展经济普查 如实填报普查资料
10、认真贯彻经济普查条例 依法履行经济普查义务
11、发展经济为人民 搞好普查靠大家
12、认真搞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制定珠海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
13、认真搞好经济普查 为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