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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换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统计局8号令《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在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取得《统计证》、《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到所在地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承办机关换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精神及省统计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工作安排如下:

一、换证对象

持有效《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

二、换证条件

(一)1999年起由省统计局核发,按《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已在2004年12月31前进行了年检的和应在2005年进行年检的《统计上岗证》;

(二)由国家统计局颁发,广东省统计局验印的《统计上岗资格证书》;

(三)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实行继续教育"的规定,凡需换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统计人员,需完成规定的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今年的培训课程为《基层统计报表实务》,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具体培训安排由各区统计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广东省分院下发的《关于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统院函〔2006〕2号)精神办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交验)及其复印件一份(A4规格);

(三)《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A4规格);

(四)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一份(A4规格);

(五)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两张。

四、换证程序

(一)申请换领证书的统计人员填妥《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附表1,在珠海统计信息网www.stats-zh.gov.cn的"统计教育·培训考试"栏目下载,或者在香洲区统计局网站http://61.145.231.178,或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或者在金湾www.jinwan.gov.cn),连同所需提交的材料到当地区统计局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市直有关单位人员到香洲区统计局办理有关手续。

(二)各区统计局收到申请后,应审核申请人所持的《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资格证书》是否有效,是否按时进行了年检,现场答复申请人能否办理。

(三)持有效《统计上岗证》或《统计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办理年检手续。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答题时间为120分钟。凡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由市统计局办理登记手续,核发成绩通知单,并可作为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四)各区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广东省分院的要求举办好继续教育培训班,组织好考试。从2006年第四季度起,每季末最后的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

(五)各区统计局将申请换领证书的人员信息按换证要求录入到下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信息管理系统",报市统计局汇总,由市统计局统一向省统计局办理换证手续。

五、收费

统计继续教育同属于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范畴。收费标准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的通知》(财规〔2000〕45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联合转发的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发布2004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05〕6号)第141项规定的要求,报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后执行,培训费的收支要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管理。

六、时间安排

从2006年10月份起至2007年6月30日止,除9~11月份(因组织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外,其他时间均可办理。

联 系 人:

珠海市统计局办公室 邓昆岳 6683245
香洲区统计局 樊红娟 2535030
斗门区统计局 黄美顺 5558075
金湾区统计局 李 青 7263968
万山区经发局 陈伟平 2230109

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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