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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怎样区别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
计算发展速度时应根据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选择好用以对比的时期,即基期。常用的有四个对比用的时期:(1)以上期作为基期;(2)以特定时期作为基期;(3)以去年或某一特定的年份的同月、同季(统称同期)作为基期;(4)以历史最高或最低年份作为基期。以上期为基期计算的动态相对数,如以发展速度表示的,则叫环比发展速度。以特定时期为基期计算的动态相对数,以发展速度表示的,叫定基发展速度。
环比发展速度,用以反映现象逐期的发展方向和程度;定基发展速度用以反映现象在较长时间内总的发展程度。计算公式为:
a1 a2 a3 an-1 an
环比发展速度=── ── ── ...... ─── ───
a0 a1 a2 , an-2 ,an-1
a1 a2 a3 an-1 an
定基发展速度=── ── ── ...... ─── ──
a0 a0 a0 , a0 a0
式中:a0代表最初进期水平 an代表最未时期水平 a1,a1,……,an-1代表中间各时期水平
从式中可以看出,两种发展速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1、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等于相应的定基发展速度,即:
a1 a2 a2
──×──=──
a0 a1 a0
a1 a2 a3 a3
──×──×──=──
a0 a1 a2 a0
...... ......
a1 a2 a3 an-1 an an
──×──×──×......×───×──=──
a0 a1 a2 an-2 an-1 a0
例: 某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988年1989年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79.881.280.490.192.596.8环比发展速度(%)(以上年为基期)--101.899.0112.1102.7104.6定基发展速度(%)(以1988年为基期)100101.8100.8112.9115.9121.3
上表中,1989—1993年五个环比发展速度的连乘积等于1993年的定基发展速度,即:101.8%×99.0%×112.1%×102.7%×104.6%=121.3%。
2、个相邻的定基发展速度的商数,等于相应的环比发展速度,即:
a2 a1 a2
──÷──=──
a0 a0 a1
a3 a2 a3
──÷──=──
a0 a0 a2
......
an-1 an-2 an-1
───÷───=───
a0 a0 an-2
an an-1 an
──÷───=───
a0 a0 an-1
如上表中,1993的定基发展速度121.3%÷1992年的定基发展速度115.9%=104.6%,即为1983年的环比发展速度。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利用这个关系进行相互推算。如已知各年的环比发展速度,可以推算出相应的定基发展速度;已知各时期的定基发展速度,也可以推算出相应的环比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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