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香洲区经普办高度重视单位清查阶段各项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单位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精心准备各种培训资料、普查物品。香洲区经普办为每位普查员配备的培训资料十分齐全,包括了省、市经普办制作下发的《普查员工作手册》、《分类标准》、建筑物信息表、培训光盘、市政府普查公告以及区经普办专门制作的《香洲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培训资料》、培训时间表、培训试题等,通过这些培训资料普查员充分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此外,普查用品准备非常周到,除了省、市下发的笔记本、笔、统一工作服、帽子、证件等用品外,还另外配备了手电筒、伞、垫板、夹子等用品,极大地方便了普查员的普查登记工作。
二、建立清查进展情况工作旬报制度。为及时掌握清查进度,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区经普办要求各镇街实行清查工作旬报制度,各居委会普查员的单位清查工作实行每天报进度、三天交表制度,并实行定期集中例会答疑。
三、区经普办实行分片负责制。区经普办按片区及清查数量,将区普查工作人员分组下派到各片区,直接参与镇街清查登记和基层组织实施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镇街清查进度和质量,并现场集中解答有关问题。
四、实行人员多配。区经普办在保证全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人员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另聘请了一批普查指导员,分别安排在各村、居委会,进行普查指导和协助清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经济普查的一线力量。
五、手机短信群发即时答疑指导。针对个别问题及共性问题,区经普办随时利用政信通平台进行手机群发,统一解答相关问题,及时、随时提醒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起到快捷、方便和实用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