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经普办函〔2008〕12号

签发人:向成良

关于召开单位清查培训会议的通知

各区经普办:
    为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单位清查培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9月26-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会议地点:珠海市委党校教学楼3楼304。
    三、培训内容:
    1.《单位划分规定》
    2.《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实施办法》
    3.入户访问技巧和应对办法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意问题》
    5.工作流程和单位清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6.培训内容考试
    四、参加人员:各区经普办业务骨干,各镇(街)经普业务骨干和镇(街)普查指导员。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自行携带《普查员手册》,各区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9月24日前报市经普办综合组。
 
    联系人:林源洽    电话:2120284。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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