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


   根据市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珠府[2008]13号)精神,参照《广东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方案。
   一、试点目的
   为检验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普查组织实施、普查区域划分、单位清查摸底、水及能源消费、主要能耗设备及个体经营户普查和普查表填报的经验,培训和锻炼本市经济普查的业务骨干,了解和掌握新情况下普查面临的问题,完善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为顺利实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创造条件。
   二、试点区域和对象
   试点区域为香洲区翠香街道办紫荆居委会,对象为确定的试点区域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三、试点方法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采取全面调查;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查清户数、从业人数和行业分布,为制定全面普查方案提供基础依据。
   四、试点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由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办公室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由市经普办与香洲区经普办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市经普办主任赵力和香洲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彭洪共同担任。
   五、参加试点工作人员
   市及香洲区经普办全体人员参加本次市级试点工作,其余各区抽调2名业务骨干参加试点,达到培养和锻炼经普业务骨干的目的。翠香街道经普办、紫荆居委会全体人员配合市、区经普办参加试点工作。
   六、试点时间
   从2008年8月12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试点调查的时期指标填写2007年度数据,时点指标填写2007年12月31日数据;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时点为2008年8月10日数据。
   七、试点实施步骤
   (一)划分普查小区和编制12位行政区划代码表。香洲区翠香街道办紫荆居委会的12位行政区划码是440402001001。整个居委会划分为6个普查小区,小区代码从01-06,顺时针方向进行编码。香洲区经普办负责试点区域居委会地图和普查小区图绘制。居委会地图以A3纸为标准绘制,普查小区图用A4纸标准绘制。普查小区图以最新的详细行政区划图为底图,标出各普查小区的区域、名称及12位行政区划代码和2位小区代码。
   (二)选调普查员。根据试点实际情况和从培养我市经普业务骨干出发,试点普查员从各区,镇、街抽调。香洲区各镇、街抽调1-2名;斗门、金湾各镇抽调2人;万山区、高新区、高栏港区抽调2人。1个普查小区配1名普查指导员和6-14名普查人员,普查指导员由市、区经普办业务骨干担任。
   (三)宣传动员。试点宣传动员工作由市经普办宣传组联合香洲区经普办进行。主要工作有: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发放致普查对象一封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如:广播、电视、报纸、横幅、海报、标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经济普查及试点工作的意义和要求,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普查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的进度、经验、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将在珠海经济普查网页上及时给予报道,同时邀请市级主要媒体报道试点的主要情况。
   (四)业务培训。由试点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对选调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及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填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培训重点是单位清查、普查单位的界定、各种标准的使用、填表要求、主要指标解释、普查表报送办法和数据人工审核方法等。授课教师由市经普办和香洲区经普办业务骨干组成。培训后的普查员和指导员需进行考试,以检查培训效果。
   单位清查、个体经营户普查培训由试点办综合组负责;专业培训由业务组负责。
   对选调的普查员主要培训普查单位的界定、行业代码填写、清查的实施步骤和方法、个体清查的组织实施及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表人员的培训在单位清查后进行,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集中培训主要是共同的表式及统计标准和单位划分办法等;分散培训主要培训分专业、分规模(限额、资质等级)及科技、服务业的内容。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表人员的培训全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一同参加。
   (五)组织单位清查、个体户普查和查漏补缺。综合组负责组织全体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全面查清紫荆居委会辖区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以及第一产业法人单位所属从事二、三产业的产业活动单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业务活动及从业人数等情况。具体方法如下:
   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以普查小区为单位,由普查员实行地毯式的上门清查,填写清查登记表。登记表中的地址、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业务活动等指标除要与营业执照核实外,还应与实际地点和实际业务核实。清查之后的单位名录与本居委会基本单位名录库、工商、税务、编制、民政、质监等业务主管部门所提供的单位名录资料(单位名册)一起进行比对,并依据整理出清查单位名录进行查漏补缺。
个体经营户的清查。在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的同时,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清查登记。登记时,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实行地毯式的上门清查,填"个体经营户调查表"。登记后的个体经营户名录与本普查区工商、税务提供的个体经营户名录进行比对,查漏补缺。
   查漏补缺后,各普查小区要将个体经营户登记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分别整理和装订,列出清单报试点办公室,由祝天舒、林艳芝负责清点、签收。
   (六)布置和填报普查表。综合组按照单位清查取得的单位名录编制《普查表发放底册》,并与各专业组进行核对。经核对后分专业的普查单位名录,由各专业组负责分行业、规模(限额、资质)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员进行填表培训,并发放普查表,提出报送要求。分行业培训由市经普办和香洲区经普办专业组人员负责。普查表报送期间由试点办公室统一组织设立报表填报指导组或咨询站,对无能力填报的企业,尤其是规模(限额、资质)以下、服务业企业等进行直接指导填报。含有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第一产业法人单位,负责向法人单位所在地普查机构报送《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仅填属性指标)以及下属的第二、三产业活动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及《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
   试点辖区内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普查工作,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珠海分行、银监局珠海分局协助试点办公室共同组织完成。
   (七)数据处理和审核、录入。由市经普办数据处理组和香洲区经普办数据处理组负责。试点数据处理集中在香洲区经普办进行,香洲区经普办提供数据处理场地和设备以及录入人员,以检验区级数据处理工作程序。移交数据处理前,试点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组人力对基本单位情况表和各专业验收的普查表进行人工初步审核,及时记录填报中的错误。使用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下发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进行机器审核、修正和汇总数据,对程序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
   (八)数据质量控制、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质量控制贯穿于试点工作全过程。
   1.数据质量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单位清查质量控制由万芳陵、熊宇华、林艳芝、祝天舒负责,成员包括市办综合组全体人员和香洲区办综合组全体人员。负责组织培训、授课、报表指标解释、问题释疑、组织人员对清查表进行人工初审和行业编码、与数据处理组配合清查表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等;工业、交通、能源质量控制由市经普办调查一组和香洲区专业一组人员负责;批零贸易、住宿餐饮、科技质量控制由市经普办调查二组和香洲区专业二组人员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质量控制由市经普办调查三组和香洲区专业三组人员负责;其他服务业由市经普办调查四组和香洲区综合组人员负责。各专业质量控制内容包括组织培训、授课、报表指标解释、问题释疑、组织人员对普查表进行人工初审,与数据处理组配合清查表数据录入、审核、汇总等。试点办公室数据处理组负责数据处理程序的维护和运行,并参加整个数据质量监控过程。
   ②采取集中与分散培训普查人员,确保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持证上岗。
   ③清查摸底要确保调查单位不重不漏,并准确界定发放普查表的种类。
   ④对内部组织结构比较复杂的多产业法人单位,负责单位清查质量监控的人员必须派人进行指导,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防止出现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
   ⑤对单位清查表和普查表要做到"三核对":部分属性指标与执照或审批手续核对;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数与收到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张数核对;表与表之间关联指标核对。
试点办各专业组在规定的普查对象上报时间、报送地点设专人验收和登记各填报单位报送的普查表。验收的主要内容:一是与普查表发放底册对比是否有漏填、漏报报表情况;二是主要指标和行业代码是否填对;三是主要应填指标是否填齐。对错、漏、缺的要求重填、重报。
   ⑥严格按照《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及处理;数据处理组需建立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录入员必须对录入的数据与调查表进行核对,审核无误后签字;对全部数据必须进行计算机审核并校正错误,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⑦清查表和普查表按照综合表要求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果的逻辑性和客观性进行判断,有问题的应查明原因并核查校正,校正情况要有记录和签字。
   2.质量抽查的内容包括:
   ①抽查清查阶段的工作质量:清查结束后,随机抽取一到两个普查小区内的一定地段检查区域内应调查单位是否已作调查,单位界定、行业划分和主要经济指标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由综合组副组长负责组织人员执行。
   ②抽查普查表填报质量:随机抽取5%普查表,检查普查表指标填报质量。由各专业组负责。
   ③抽查数据处理质量:随机抽取5%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与计算机的数据进行比较,计算录入差错率。由数据处理组负责。
   3.评估数据质量。由试点办公室组织对试点的主要数据质量进行分析、评估。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评估由万芳陵、祝天舒负责;个体经营户数据评估由熊宇华、林艳芝负责。其余各专业数据评估由各专业组负责。每个专业需出一份数据评估报告。
   (九)试点工作总结。分专业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各个环节及试点结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普查方案设计、各种标准、规定及组织实施方式的科学性、可行性,归纳试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分析数据处理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改建议。各专业组和数据处理组负责对各自专业和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结果以及建议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送综合组,由综合组负责形成全面的业务总结;试点工作总结由宣传组负责。
   八、试点重点
   1.普查组织方式,重点是研究工作流程及专业、部门的分工与协作方式;
   2.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重点是水及能源消费普查表,服务业表填报的方式方法,个体经营户普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单位清查的组织方法,如何才能搞准搞全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4.普查区及普查小区划分与绘图;
   5.跨地区普查表,尤其是产业活动单位表的填报方法;
   6.工业主要能耗设备情况的填报方法;
   7.数据处理程序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重点是录入、审核和汇总功能。
   九、试点工作时间安排
   试点工作自2008年8月12日开始,8月31日结束。
   7月31日前:市经普办确定试点工作方案、经费预算;完成试点区域内各级试点机构的组建;单位名录(包括个体经营户)更新;划分普查区和小区并绘制小区地图;选调普查员。
   8月10日前:试点手册、培训教材、填报用表、数据处理程序和设备、宣传用品等方面的准备;普查小区普查员编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横幅、标语、墙报、黑板报、简报等多种媒体和形式,对经济普查试点全过程进行宣传报道。
   8月12日:召开普查试点动员大会,向试点区域普查试点机构部署试点工作,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试点工作的方法、组织形式、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8月12-15日:单位清查和个体户普查。
   8月16-17日:整理、审核、录入有关资料和进行分类、查漏补缺。
   8月18-19日:开展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填报人员的业务培训(按行业表的工作量大小安排行业培训顺序或分别同时培训,同时发放相关单位的各种调查表和提出报送要求);清查工作质量抽查。
   8月20-21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普查表;对个体户普查数据进行质量评估。
   8月22-25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收表、审核和填报质量抽查。
   8月26-27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数据录入、汇总及对总体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8月28-29日:试点办各专业小组分专业进行试点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报综合组。
   8月30-31日形成试点业务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告。
   十、试点各工作组职责
   试点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业务组和数据处理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各组职责分工如下(人员名单见附件):
   综合组职责:负责制定试点方案和经费预算;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一组织单位和个体户清查,单位名录的核对、生成;统一组织基本单位培训、普查登记填报,质量抽查,数据评估、数据总验收和试点业务总结;负责解答业务技术问题;负责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和数据评估推算;试点业务总结报告起草、文秘、物资准备、会议和培训场所安排及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组职责:负责试点动员会议新闻媒体联系、摄影、政务信息、经普简报;试点区域范围宣传动员工作、宣传用品;试点工作总结。
   专业组职责:负责组织专业普查表培训;组织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布置和填报,负责记录试点中需要关注的业务问题并提出建议解决办法、答疑;负责试点专业业务总结;参与清查摸底。
数据处理组:负责落实数据处理程序和处理环境;负责组织清查摸底表和试点登记表的录入、计算机审核和汇总;负责制定并实施试点数据处理质量控制办法;负责记录数据处理程序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负责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附: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及人员名单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


珠海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试点工作办公室及人员名单


主 任:赵 力(市经普办主任、市统计局局长)
   彭 洪(香洲区经普领导小组组长、副区长)
副主任:向成良(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统计局副局长)
   张冬青(市经普办副主任)
   何玉景(香洲区经普办主任、区统计局局长)
   陈友元(香洲区翠香办经普办主任、翠香办副主任)
成 员:朱劲夫(香洲区经普办副主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黎肖铎(市经普办调查一组组长、市局工交科科长)
   陆永森(市经普办调查二组组长、市局投资科科长)
   潘桂芬(市经普办调查三组组长、市局社会科科长)
   于 岗(市经普办调查四组组长、市局企调科科长)
   蒋双建(香洲区经普办业务组组长)
   张喜玲(香洲区翠香办经济办主任)

试点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业务组和数据处理组:
综合组:
组 长:张冬青
副组长:朱劲夫、万芳陵
成 员:赵 明、林 波、熊宇华、李瑛武、梁健明、樊红娟、祝天舒、林艳芝、梁水满、黄霭仪、谢金燕、覃天劲、胡 洁、梁龙标
宣传组:
组 长:王秀英
副组长:刘达群、张喜玲
成 员:肖谨谦、邱 科、方钟祥、黄春丽
业务组:
组 长:潘桂芬
副组长:黎肖铎 陆永森 夏思红 于 岗 蒋双建
成 员:邓 芳、雷雯雁、欧琼芳、曾洁萍、叶 玲、卢海红、王吉斌、曾 珊、王 汀、黄晓芳、陈少芳、王 瑛、邓燕红
数据处理组:
组 长:汪 源
副组长:冯 敏 麦铭杰
成 员:孔维巍、张 莹、梁水满、黄霭仪、谢金燕、覃天劲、胡 洁、梁龙标

   试点工作期间指定以下四位同志为综合协调人:张冬青、朱劲夫、陈友元、张喜玲,主要负责市、区、试点区域工作和有关事务的相互衔接和及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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