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号)
珠海市统计局
2006年3月24日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我市于200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这次调查依据以全省为总体,以各区为次总体的原则,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我市这次调查入户登记的样本量为43740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4102人,分别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3.09%和2.41%。在省政府、市政府和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抽样调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调查的全部资料正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的常住总人口为141万人,与2000年11月1日零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124万人相比,增加了17万人,增长13.71%;年平均增加3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70%。2005年底总人口为142万人。
二、城乡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24万人,占总人口的87.9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7万人,占总人口的12.1%。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42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71万人,占总人口的50.43%;女性为70万人,占总人口的49.57%。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 101.7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3万人,占总人口的16.26%;15-64岁的人口为110万人,占总人口的78.2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8万人,占总人口的5.53%。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1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 1.61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38万人,占总人口的97.9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万人,占总人口的2.04%。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7万人,增长了14.0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万人,增长了50%。
六、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为16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为31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为50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1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大学程度的人口增加 7万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5万人,初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万人,小学程度的人口增加3万人。
七、家庭户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1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4人,集体户人口为23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减少了0.24人。
注:1.除特别说明外,本公报涉及的人口数均为2005年11月1日的时点数。
2.城乡人口是按国家统计局1999年发布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