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根据省办下发的粤人调办字〔2005〕23号文的精神,对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关于汉字录入问题。经市1%人口办研究决定,各区在进行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录入时,户封面中的“调查员(签字)”、“申报人(签字)”指标,可以不录入汉字。但调查对象姓名的“姓”和“名”等指标,必须录入汉字。
二、各区数据处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广东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工作规范执行,特别是要加强调查表的管理,避免调查表漏录或者丢失,以确保数据录入不重不漏。
三、各区在进行数据录入时,要以调查小区为基本单位提取调查资料进行操作,不允许将一个调查小区的调查表拆分为若干部分,分别由若干录入人员录入。
四、录入人员在录入一个调查小区前要将工作环境设置为相应的调查小区地址码。在每录入一个调查小区结束后,由数据处理管理人员(或负责该镇街的小组长)检查该调查小区录入的户数与人数是否与调查小区装订封面的总户数和总人口数相符,如有不符必须及时查找原因。
五、为了减少录入人员的操作次数和可能产生的录入差错,市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组已于11月26日通过电子邮件将省编写的实现录入自动跳转的控制公式发往各区普查办电子邮箱,请各区数据处理负责人尽快将公式导入系统内,进行相关录入测试。
六、为了避免因多次修改程序与制度而影响到各区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请各区数据处理负责人将本区数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到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数据处理组,以便能及时向省反映情况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电子邮箱:zhjpb@zhuhai.gov.cn、tjzy@zhuhai.gov.cn 。
二○○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