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方案》的要求,为确保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及工作模式
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统一组织、分级处理”原则,在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采取省、市、县三级处理的方式组织实施。
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设立相应数据处理机构,在本级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级的数据处理工作,同时接受上级数据处理组的业务指导,以及对下级数据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级数据处理组必须使用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级要求上报调查数据。各级数据处理组要有明确的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数据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数据处理工作任务及工作进度
广东省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需要完成全省抽取的约300万人的样本量(其中以户为单位填报的约90万份《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及约1.1万张每个调查小区填报的《死亡人口调查表》)的数据处理。
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数据处理工作进度作如下规定:
㈠数据处理准备阶段(2005年11月25日前)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试点,各级数据处理人员的培训,各级数据处理软件、硬件环境的准备,人员、场地、经费落实等工作。
㈡编码阶段(2005年11月16日~2005年11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表编码,县级集中专项编码,省级编码质量抽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装订好的调查表移交到数据处理组。编码阶段数据处理组应参与抽查验收工作,对编码不合格的调查表要求退回返工。
㈢县级数据处理阶段(2005年12月1日~2005年12月2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县级进行调查表的数据录入及审核,并在12月15日开始向市级的报送数据。在这一阶段省市两级对县(区)进行质量抽查,控制数据录入质量。
㈣市级数据处理阶段(2005年12月16日~2005年12月25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市级在12月20日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区)级调查数据的接收,进行全市数据合并和审核,从12月20日开始向省报送数据,在12月25日前完成数据的上报工作。
㈤省级数据处理阶段(2005年12月20日~2005年12月30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完成全省所有市级调查数据的接收、合并和审核,在12月31日前将全省调查数据上报全国1 %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
㈥各级数据汇总阶段(2005年12月~2006年5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省、市、县各级完成本级调查数据的分类汇总制表以及建库工作。
三、数据处理组工作职责
各级数据处理组要严格按照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要求,选调技术熟练、业务精湛的人员负责数据处理工作,明确职责,确保数据处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㈠省级数据处理工作职责
1、根据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的数据处理工作方案,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对省级业务人员和各市、县(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数据处理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省级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的准备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3、负责对市级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向国家反映数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对各市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接收验收,完成本级的数据汇总制表工作;负责建立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库。
5、按照国家的要求向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报送通过审核的全省调查数据。
6、负责完成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求的其他数据处理工作。
㈡市级数据处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的数据处理实施办法,制订本级1% 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实施办法。
2、负责对本级数据处理人员和县区级数据处理人员的数据处理培训工作;负责本级数据处理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负责组织本级数据处理试点工作。
3、负责县级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向省级反映数据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对县级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接收验收,完成本级数据的汇总制表工作。
5、按照省级要求向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报送通过审核的本级调查数据。
㈢县级数据处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制定的数据处理实施办法,制订本级1% 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实施办法。
2、落实本级数据处理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经费,负责数据处理工作环境的准备。
3、负责本级1%人口抽样调查表的数据录入、复录、编辑审核和汇总工作。
4、按照市级要求向市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报送通过审核的本级调查数据。
四、数据处理工作流程
㈠县级
1、调查表接收
数据处理组对调查业务组转交的调查表进行录入前的检查,检查调查表装订是否符合规范、调查表是否整洁无污损,书写是否工整清晰、编码有无遗漏并核对调查表数量。符合要求后方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并填写《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表交接登记表》(附表1)。
2、数据录入
录入员按调查小区领取调查表进行录入,并做好录入操作的登记工作,填写《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录入操作记录表》(附表2)。
每录入完一个小区,录入人员必须检查核对录入人户记录数是否与小区装订封面上的“总户数”和“总人口数”相符,如有不一致,要及时查找原因。如确认无误后,在小区装订封面上标记“已录入”,并签署录入员姓名和日期。
3、数据复录
每个调查小区至少抽取50%的调查户进行复录,查看复录对比结果,如果录入数据项与调查表指标不一致的差错率超过5‰,要求该调查小区调查表进行100%复录。
数据录入差错率计算公式:
录入差错率=录入数据与调查表指标不一致的数据项数/录入数据项总数×1000‰
调查对象录入数据项总数=户数×(11+24)+人数×59
死亡表录入数据项总数=人数×9
复录结束后,填写《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录入操作记录表》(附表2),同时在调查小区封面上签注“已复录”字样并填写复录人员姓名和日期。
为了避免习惯性差错,录入与复录操作不能由同一个录入人员完成。
4、数据审核和修改
对未通过审核的数据要由调查业务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修改。修改时,要求同时修改保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及普查表上相应的指标,确保两者一致。如果调查业务人员确认是调查表填报错误或者编码错误,应在出错的填报项旁边用笔标注更改后的正确编码。修改完毕后,调查业务人员要在原始调查表上签字确认。
5、数据汇总
只有在全部调查表数据通过审核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汇总操作。
6、数据评审
在汇总结束后,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质量评审,写出数据简要评审报告,格式见附表3《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简要评审报告》。如果数据未通过质量评估,应对数据进行查错和改错,直至达到质量评估标准为止。
7、数据上报
汇总数据通过质量评估后,按照市级要求上报数据。
㈡市级
1、数据接收
数据处理组负责接收县(区)上报的数据,检查各县(区)上报的数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由县(区)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简要评审报告》,填写《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接收登记表》(附表4)。对上报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县(区)要求其重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2、数据审核
接收县(区)数据后,分别对各县(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数据未通过审核的县(区)反馈未通过审核的清单,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报数据,如重报日期超出上报规定时间,按迟报处理。
3、数据汇总
只有在全部调查表数据通过审核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汇总操作。
4、数据评审
在汇总结束后,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质量评审,写出数据简要评审报告,格式见附表3《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简要评审报告》。如果数据未通过质量评估,应对数据进行查错和改错,直至达到质量评估标准为止。
5、数据上报
在汇总数据通过质量评估后,按照省级要求上报数据。
㈢省级
1、数据接收
数据处理组负责接收各市上报的数据,检查各市上报的数据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市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简要评审报告》,填写《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接收登记表》(附表4)。对上报数据不符合要求的市要求其重报,并说明具体原因。
2、数据审核
接收市级数据后,分别对各市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对于数据未通过审核的市反馈未通过审核的清单,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报数据,如重报日期超出上报规定时间,按迟报处理。
3、数据汇总
只有在全部调查表数据通过审核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汇总操作。
4、数据评审
在汇总结束后,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汇总数据进行质量评审,写出数据简要评审报告,格式见附表3《广东省1%人口抽样数据简要评审报告》。如果数据未通过质量评估,应对数据进行查错和改错,直至达到质量评估标准为止。
5、数据上报
在汇总数据通过质量评估后,按照国家要求上报数据。
五、数据处理工作环境与技术培训
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数据处理的准备工作,尤其是县级数据处理工作环境的准备。保证数据处理机房的电力、空调、安全等设施符合有关要求,保证网络畅通,确保数据处理工作正常开展。
㈠数据处理软件
全省各级数据处理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软件以及制度。
㈡数据处理设备
1、县级
不少于8台能运行Windows 2000 /XP操作系统的专用PC机;一台针式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
2、市级
运行Windows 2000 Server的PC服务器1台;3台以上运行Windows 2000 /XP操作系统的专用PC机;2台针式打印机或激光打印机。
3、省级
运行HP-UX的小型机一台,运行Windows 2000/ XP操作系统的专用高档PC机若干台,数据库管理系统Oracle 9i;高速行打一台;磁带机或光盘刻录机2台以上。
㈢网络环境
利用省、市、县(区)局域网以及广东省统计信息网络进行数据处理工作。各级数据处理计算机设备要安装VRV防病毒系统。
㈣技术培训
为了缩短数据处理培训工作的时间,数据处理培训工作采取省直接培训到市、县和市、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县要加强对数据处理工作人员的选配与培训工作。
六、数据质量控制
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并将其贯穿于数据处理工作的全过程,采取有效措施,严把数据质量关。要求:
㈠全省使用国家统一下发的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和制度,保证各级数据处理工作的一致性,不得擅自修改国家制度。
㈡加强录入前1%人口抽样调查表的人工审核,只有通过人工审核的调查表方可交付数据处理人员组织录入。各地应建立录入前的资料交接登记制度,确保调查表不遗失以及数据录入不重不漏。
㈢要求按一定的比率进行数据复录以减少再生性差错。
每个调查小区至少抽取50%的调查户进行复录,录入数据项与调查表指标不一致的差错率不能超过5‰,否则要求该调查小区调查表进行100%复录。
数据录入差错率计算公式:
录入差错率=录入数据与调查表指标不一致的数据项数/录入数据项总数×1000‰
调查对象录入数据项总数=户数×(11+24)+人数×59
死亡表录入数据项总数=人数×9
为了避免习惯性差错,录入与复录操作不能由同一个录入人员完成。
㈣加强数据的审核和修改工作,数据处理人员与调查业务人员要密切配合,认真检查未通过审核的数据错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㈤做好数据评审工作,确保数据质量。在数据汇总后由调查业务人员进行数据的评审。如果未达到质量要求的,应认真查错和改错,直至达到评估标准为止。
㈥上级数据处理组不定期对下级数据处理工作进行质量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保证全省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数据处理经费
数据处理经费主要包括:
1、计算机设备、网络环境、办公场地、运行及维护费用;
2、数据处理软件试点、培训费用;
3、数据录入费用;
4、数据处理消耗品费用,如U盘、移动硬盘等费用;
5、数据处理会议、资料印刷、公务费用;
6、数据处理其他费用。
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在这次调查经费中做好数据处理工作费用的预算,以确保数据处理任务的完成。
八、数据处理工作的其他要求
㈠确保在数据处理过程中调查数据的安全
为确保调查数据的安全,各级要在数据处理系统中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升级、定期查杀病毒。在数据录入期间,每天对录入数据进行备份。严禁在数据处理环境中从事与调查数据处理无关的工作。数据处理网络环境与互联网要物理隔离。
㈡建立数据处理专栏
省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在1%人口抽样调查网站上建立数据处理专栏。通过专栏及时下发上级有关数据处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下发最新数据处理程序和制度,通报数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交流数据处理工作经验等。各级数据处理组必须做到经常浏览省1%人口抽样调查网站数据处理专栏,以确保本地数据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㈢建立定期工作进度的汇报制度
各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建立数据处理工作进度汇报制度,定期向上级汇报数据处理工作进度以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便上级准确掌握各地数据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从而采取更加合理、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数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㈣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工作
1、各级数据上报工作都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进行。
上报内容包括:1%人口抽样调查表数据、上报说明和由本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上报数据审批签字报告单。
2、要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的上报工作,在规定的报送期后20天内,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在岗,及时解决上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对上报数据提出的查询。一般应在上级提出查询后三日内予以明确的答复。
3、未经上级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的同意,下级不得自行更改已上报的数据或重新上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