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达到40.72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8.2万人,高技能人才7.9万人。全市新增就业岗位44262个,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942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28人,接收本省对口扶贫六市劳动力10350人。建立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截至年底,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430.6万人次,其中养老(含农保)、失业、医疗(含居民、未成年人医保)、生育、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1、76.8、137、42.0、78.7万,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48.2亿元。出台了未参保老年人口补缴政策、延续缴费人员趸缴政策,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至960元/月,增长幅度为24.7%。
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继续提高低保救济标准。我市从2010年4月起,横琴新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城镇、珠海高新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高栏港经济区低保标准一律调整为每人每月350
元;斗门区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80 元。各区低保救济标准的提高幅度为6%-40%。建成保障性住房770套,累计改造华侨农场危房6124户,解决了1598户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